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考试工具】 NTCE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认定注册入口 普通话报名入口 合格成绩查询入口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

您现在的位置是:各地动态 > 温州 >

2021年浙江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1-10-18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的通知》(浙教师〔2016〕10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3号),现就做好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未参加过注册及2020年入职的符合注册条件的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岗(担任教学任务)教师。

2.洞头区2016年已参加首次注册的在岗(担任教学任务)教师。

二、注册程序

(一)申请注册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找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表(一式2份)。

2.申请人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他材料提交给学校进行确认。

(二)学校审核

申请人向任教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教师身体状况、师德表现、任教年限、年度考核和参加培训等情况,拟定符合注册教师名单,并在校内公示7天。

公示结束后,由学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小组提出是否准予注册的意见,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学校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学校教师资格注册人员名单》(附件2),为本校注册对象集体办理注册相关手续。

(三)受理注册

按照教师任教学校的管理权限,县(市、区)学校教师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市局直属学校教师由市教育局受理。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受理注册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初审、复审。首次参加注册的人员须在上一学年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任务。

洞头区2016年已参加首次注册人员,原则上5年取得的培训学分应不少于264学分(学分结构暂不做要求)。

(四)注册完成

注册完成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注册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另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粘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用贴。通过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注册有效期为5年。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根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暂缓注册。

三、注册运用

(一)暂缓注册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少数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与所在学校签订试聘合同后,可以试聘教育教学岗位工作。试聘人员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试聘期由聘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具备条件重新注册合格后,其担任教师职务(职称)的任职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的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

(二)对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在高学段任教者,可以按照试聘人员上岗。试聘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予以注册,其评聘教师职务(职称)的年限,应扣除暂缓注册的年限,从注册之日起顺延计算;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以及取得教师资格,但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试聘期结束后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评聘教师职务(职称)。

(三)对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在低学段任教者,按实际任教岗位进行注册,《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四、组织实施

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和注册程序分级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1月1日—11月7日,注册教师网上录入信息,打印申请表格,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11月8日—11月12日,学校查验资格证书,审核申请表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制作申请注册人员名单;完成公示并确定予以注册教师名单;

11月15日—11月19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申报初审并给出注册结论。

11月22日—11月26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申报复审并给出注册结论。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由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发生此类情况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注册。所在学校故意帮助本校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二)教师资格注册申请人对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三)各地各校在注册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政策问题可咨询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阮秋妹, 联系电话:88635502;注册系统管理问题可咨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联系人:杨潇潇,联系电话:88135682,邮箱:wzjsjyy@126.com 。

附件: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2.学校教师资格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通知.doc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笔试、面试解惑  怎么备考?

考试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互动交流

  • 浙江教师资格证公众号

    浙江教师资格证 • 公众号

    获取最新资讯

  • 浙江教师资格证考生群

    浙江教师资格证 • 考生群

    在线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