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不通过因素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1-02-25
浙江省绍兴市教师资格证认定不通过因素
1、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低于11.46/7.4KP;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低于10.66KP;舒张压超过12KP,低于6.66KP。
3、结核病未治愈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
7、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其他严重影响教师正常工作的疾病,由医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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