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考试工具】 NTCE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认定注册入口 普通话报名入口 合格成绩查询入口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

您现在的位置是:教师认定 > 认定常见问题 >

什么人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9-05-11

以下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其师范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人员;

(2)已在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或者通过国家自学考试等途径学习过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笔试、面试解惑  怎么备考?

考试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互动交流

  • 浙江教师资格证公众号

    浙江教师资格证 • 公众号

    获取最新资讯

  • 浙江教师资格证考生群

    浙江教师资格证 • 考生群

    在线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