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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面试仪态规范要求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17-11-12

作为一名现代人,尤其是为人师表的教师,举止文明是对其举止行为的最基本要求。“仪态规范”是教师礼仪中更加严格的要求。

一、仪态

仪态,又称举止,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活动、动作,以及身体各部分在其过程中所呈现的姿态,是指人的肢体所呈现的各种体态及其变动的行为动作和表情。日常生活中的站、坐、行(走)等姿态,一举手一投足,一颦一笑都称为举止。在人际交往中,人们的举止往往备受其交往对象的关注。人的举止在相互沟通的作用甚大,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表露功能,替代功能,辅助功能,适应功能,调节功能。

人们的举止,可以展现人类所独有的形体之美。平日人们所推崇的风度和气质,其实指的就是训练有素的、优雅的、具有无比魅力的举止。人们的举止,由于在日常生活里时刻都自觉地或不自觉地表露人们的思想、情感以及对外界的反应。因此,它被视作一种无声的语言,又称第二语言或副语言。作为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其举止行为同样是非常重要的,掌握基本仪态知识及具体的实践运用是面试人员的必修课。

  二、教师仪态

对于教师来说,遵守举止礼仪规范,即要求其举止合乎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其关键是要举止文明、优雅、敬人、有度。

所谓举止文明,要求教师举止自然、大方、高雅而不俗,以表现出良好的个人文化素养。

所谓举止优雅,要求教师举止规范美观,得体适度,不卑不亢,风度翩翩。

所谓举止敬人,要求教师举止尊敬他人,以体现出对对方的尊重、友好与善意。

所谓举止有度,要求教师举止适当、适时、适宜,能够配合相关的场合,符合常规。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师资格面试中的“仪态规范”要求了,如果您希望得到更多的教师资格考试资讯和考试方法,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的老师,老师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你最专业的解答,为顺利拿到教师资格证书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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