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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1-05-06

需要参加金华市婺城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市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社会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 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按照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金华市婺城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包括浙江金华市经济开发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市教育网公告)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婺城区的社会人员;

(二)在婺城区居住,且持有有效期内的婺城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三)在金华市内普通高校就读(学校设有确认点并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在婺城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部队驻地在婺城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要求;

(三)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认定相应资格标准,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要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教师资格种类和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

4月1日-4月25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社会考生如有政策疑问,可向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79-82487087),也可加入钉钉群"婺城区教育局社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群”,工作人员全程指导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政策咨询、体检详见确认学校认定公告(不需进入"婺城区教育局社会考生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群”)。

(二)网上申报

2021年4月12日至4月25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认定机构:婺城区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

①社会考生:金华市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②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③浙江师范大学本科师范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

4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本科师范毕业生: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教科办;

3.上传的个人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同时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4.通讯地址务必详细准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将全部邮寄免费送达,并由申请人签收。

(三)体检

1.体检时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7:30—8:00报到,空腹,社会考生自行前往金华市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教学基地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金华市婺城区青春路288号,原妇保院)进行体检,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付,具体安排和缴费详见附件1。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2.下载体检表:体检表下载附件2,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好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电话号码、体检号(钉钉群提前告知)等七项内容,同时,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证件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资格种类+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缴费时一并上交给工作人员,照片后期用于教师资格证。

3.体检人员安排: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4月29日体检,认定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安排在4月30日体检。

(四)受理审核决定

1.审核时间:4月26日-5月10日。申请人于4月25日前提交电子材料。2021年上半年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取消现场确认,材料审核改为认定机构网上核验。

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金华市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邮箱417143432@qq.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例:小学语文 张三 13xxxxxxxxx)”。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2.决定时间:本机构审核材料,2021年6月上旬明确受理意见,作出认定决定,并通过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教育局板块公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五)送达

2021年6月上旬将通过EMS邮政快递寄送经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须由申请人本人签收。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六、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0579-82487087

金华市婺城区政府网教育局:

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1926/index.html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x

附件3:申请材料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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