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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春季高中段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整理编辑:浙江教师资格证网  发布时间:2020-05-19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精神及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2020年我市春季高中段(高中、中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湖州市,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具体见"体检安排”)。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

5月12日至6月14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维护关闭),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

特别提示:

1.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里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的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个人承诺书》可在网报界面下载,用A4纸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切记只需把虚线以内的内容截图嵌入认定申请表中。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若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3.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可加入QQ群1073938332(群名为"湖州市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三、体检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0年6月17日至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州市中医院(湖州市南街315号)参加体检。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1)。体检当日,申请人须携带《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同底版)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体检表由湖州市中医院统一收取,申请人不用去医院另行领取。如有疑问,可咨询湖州市中医院,体检咨询电话:0572-2770631,0572-2770630。

特别提示:

申请人须在体检当日将一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四、电子材料审核

1.电子材料提交。2020年上半年湖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试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的申请人,须在6月17日至20日,将未核验通过的相关材料全部扫描在一个文档(PDF格式) 并发送至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工作邮箱jyjsxgjc@126.com,文件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如:高中语文 张三 11223344556),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市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或湖州市市民社保卡正反面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市但在湖州市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

2.电子材料审核。6月22日至29日,湖州市教育局政务服务管理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之。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申请人可在7月中下旬登录"湖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湖州市教育网)查看认定结果。市教育局将于7月底前以邮政EMS方式把教师资格证书和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联系人:郭老师,咨询电话:0572-2398588 0572-239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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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以上是关于湖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高中段教师  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的相关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浙江教师资格证的相关资讯,如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公告、资格面试等,敬请关注浙江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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